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实盘配资开户
记者:宋珏遐
据《金融时报》记者梳理,2025年7月,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和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共公示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开出的罚单132份(机构和人员因同样违法违规事实受处罚的合并作一份),共有205名相关责任人受处罚,罚没金额共计8806.87万元。相较于今年上半年平均和去年同期情况,7月份公示的农村中小银行被开具罚单数量、被罚没金额和受处罚责任人数量都有较明显增加。另外,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在上月发布针对性风险提示的“职业背债”现象也涉及多方面合规问题,值得业内关注和反思。
“大罚单”频现
在总共132份罚单中,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开出罚单36份,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出罚单96份。
从罚没金额看,对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罚没金额超过200万元的罚单有7份。在上月,被罚没金额最大的一份农村中小银行罚单由温州监管分局开出。其辖内一家农信机构在收费管理、贷款“三查”、存款业务管理、员工行为管理、股权管理等方面存在不到位或不审慎问题,因此被处罚款455万元。由于在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前未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以及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玉林辖内一家农信机构被罚款312.78万元。上月,还有一家上市农商银行接到一份较大额罚单。基于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支付受理终端管理、人民币流通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上述机构被罚没约240万元,该行电子银行部和普惠金融部负责人也因此受到警告和罚款处罚。涉及较多相关责任人受处罚的罚单在7月并不多,不过,仍有两份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的罚单分别处罚了超过10名责任人。由于违反账户管理、征信业务管理、反洗钱管理等方面规定,湖州地区两家农商银行分别有12和11名责任人受处罚。结合罚单细节看,上述两份罚单多数责任人受处罚是因为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在36份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开具罚单中,涉及贷款管理问题的罚单有22份;而掩盖不良、贷款分类不准确和公司治理问题增多。除了出现“贷款资金挪用于归还他行不良贷款”的情况外,一些机构在贷款风险分类及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还出现了“向前期已存在异常情况的客户违规发放借名贷款”“人为调整贷款利息逾期天数”“违规置换已核销贷款”等新情况。同时,少数机构公司治理合规性问题仍有待从制度、流程、系统方面予以规范和重塑。承德地区一家农商银行被查存在股权质押不规范、股东与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未合并计算、关联方识别不全、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审批等多项公司治理不合规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在上月公示的罚单事项还透露出,金融科技业务以及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管理的合规情况被越来越广泛地关注到。据记者梳理,7月共有22份罚单与此相关,特别是在数据安全方面。今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发布,并于6月30日正式实施。结合《管理办法》内容,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在梳理自身业务流程以确保涉及央行监管领域的数据处理活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做好数据分类分级以开展差异化保护,还应强化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通过构建自动化应急响应流程、引入实时识别异常数据访问行为的安全监测系统,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效率,构建安全可控的数据治理体系。
“职业背债”现象背后
除了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信息外,还有一个与银行业务合规、风险相关的现象在近期引发业内讨论。上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警惕“职业背债”陷阱的风险提示。根据央视网报道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的情况,“职业背债人”本身没有贷款需求,且往往是一些征信白户,信用和法律意识淡薄,经非法贷款中介通过虚构职业、包装资产、伪造流水等非法手段包装后,从银行机构贷出款来;随后各方从中分赃分成,而“职业背债人”由于没有还款能力和意愿而必然成为“老赖”。在“职业背债”现象中,非法贷款中介确实为牟取利益进行了贷款申请凭证、资质的伪造和包装,但与此同时,一些银行机构在某些类型业务上的风控不到位和经营管理理念偏失,也间接给非法贷款中介伪造和包装“职业背债人”留出空子。记者发现,“职业背债”现象涉及的贷款业务通常是个人消费贷款和额度不高的经营贷款。这类业务笔数多、贷款主体分散在各行各业,单靠人工管理成本较高,因此在如今的银行业务体系中,这类贷款通常更多通过线上申请、提交资质证明,审批可能也是在线上开展;且面向这类业务,相关客户经理的管户数高,可能间接造成相应的潜在风险未在业务一线得到有效管理。以央视网披露的案例来看,其中的一笔住房贷款是基于一笔“低买高卖”的房产交易;针对另一笔装修贷款,非法中介提供的装修照片、收入证明和一份提前还款结清证明也都是伪造,如果相关银行在审贷过程中能关注到上述细节并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交叉验证,骗贷套路就很可能被识破。这首先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案例中涉及的银行机构存在贷款“三查”不审慎的问题。同时,这一现象进一步印证了,金融机构在贷款调查时线上线下缺一不可。审贷模型和线上渠道确实可以明显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边际成本,但审贷模型和相应贷款产品的标准化特征给予了非法中介“破解”银行机构贷款决策指标体系的可能,也就能够进一步以此为模板包装“职业背债人”,有针对性地提供满足银行信贷准入条件的资质资料。因此,单纯依靠线上渠道和审贷模型判断结果已显示出其不足。特别是对于征信白户或是借款人经营内容、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更需要金融机构在线下开展调查。事实上,线上线下结合的服务模式本应是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优势。通过线下多方了解、交叉验证借款人的常住地、就业、家庭等多方面信息,农村中小银行能够实现更扎实的贷款风险管理,并发掘客户更多金融和非金融需求。当然,“职业背债”案件中也不排除有银行工作人员的直接参与。央视网披露案件显示,其中一位贷款审批的客户经理已经“调走了”。除牟取私利外,不合理业务考核的层层下压也是一线业务人员可能寻求与贷款中介合作的原因,再加上银行机构可能出现的内控不到位问题,使“职业背债”现象更难避免。这要求银行机构和监管部门一方面从内控着手,最大限度防止内部工作人员与外部不法中介勾结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维护良好金融发展环境;另一方面,根据实体经济发展状况,减少单纯“数量考核”,更多着眼于服务有效需求和金融服务结构优化,让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之间趋向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李琳琳 实盘配资开户